作品简介
际大都市,这儿一片繁华,升升向荣,蒸蒸日上,看着让我赏心悦目,心旷神怡,养眼无比。
林则勇从宾馆出来以后是步行着去办事的。但离办事的地点少说也十五、六里地,他本完全可以打的去的,不是因为他为了省交通费,而是他喜欢走路。老红军二万五千里都走过来了,而且那时自然条件十分恶劣,现在自然条件如此之好,干嘛不走一走呢?并且,走走也可以留连北京街边的风景。
一群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走了过来,缓缓而行。那个带头的一个平凡的姑娘,脸上还长着青春痘,她手里举着一面旗织,还拎着一只话筒。原来一个参观北京的旅游团,那个姑娘自然是带队的导